新藏品定价规则
经研究决定,南京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新藏品挂牌指导价(以下简称挂牌指导价)定价原则如下:
1、挂牌指导价是指经本中心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挂牌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新藏品首日挂牌交易指定参考价。
2、挂牌指导价定价依据来自:综合经纪会员推荐挂牌价、专家委员会综合评估价、专业市场现货均价,各自所占挂牌指导定价权重依次为:30%;30%;40%。
3、综合经纪会员推荐挂牌价:由新藏品挂牌申请人与综合经纪会员协商制定。
4、专家委员会综合评估价:由专家委员会评审小组依据《钱币邮票评审基本规则》确定该藏品在评估时点可能实现的参考价值。
5、专业市场现货均价采集于北京马甸、上海卢工、广州纵原等全国著名钱币邮票交易市场,由交易中心特约信息员按规定申报。新藏品现货市场均价采集时点为新藏品挂牌审核小组审核之前一工作日。
本定价指导原则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本中心有权根据管理的需要对本原则进行修订。本原则由南京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审议通过后实施。
南京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
钱币邮票交易中心
2013年09月25日